《撒宝网平台售后服务规则》
本规则生效日期:2026年05月1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服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撒宝网(运营主体:大连共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商品退换货、维修、退款、售后争议处理流程,保障消费者、入驻品牌商、有货代理商合法权益,明确运费承担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为《撒宝网用户注册协议》《撒宝网卖家(品牌商)入驻协议》《撒宝网有货代理商协议》配套文件,用户下单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规则全部条款。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撒宝网平台下单购买实物商品的全体消费者、入驻品牌商、承接发货履约的线下有货代理商门店;虚拟商品、充值服务、定制商品、鲜活生鲜等特殊品类另行约定。
平台不统一提供运费险服务,所有退货运费按照「谁过错、谁承担」法定原则划分。
第三条 核心权责划分
平台:售后申请通道--撒宝网手机端“我的--用户反馈”,介入买卖双方争议、监督品牌商发货方履行法定售后义务,不直接承担商品质量、发货、退换货的主体责任;
品牌商:对自有上架商品的质量、资质、三包服务、商品描述真实性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发货方(品牌商和线下有货代理商门店):负责对接订单消费者签收退货、基础验货、售后履约执行;
消费者:依法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质量问题退换修等法定权利,配合提交凭证、规范寄回商品。
第二章 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法定强制)
第四条 退货起算时间
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次日零点起计算,自然日包含节假日,以物流签收记录、门店当面交付记录为准。他人代收、驿站代收、门口放置,均视为本人签收。
第五条 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品类(法定豁免)
以下品类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依据法规执行: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鲜活易腐的生鲜、果蔬、冷链食品;
在线下载、激活的数字化商品(充值卡、会员、付费软件、电子课程);
交付的报纸、期刊;
贴身内衣、母婴一次性用品、开封后无法二次销售的美妆、食品、保健品(密封包装损毁);
一经激活、拆封影响商品价值的电子产品、带序列号数码产品。
第六条 商品完好标准(退货必备)
退回商品应当保持完好,满足:
商品本体、原厂外包装、吊牌、标签、配件、说明书、赠品全部完整退回;
无污渍、划痕、磕碰、进水、人为破损、私自拆解维修;
服装鞋帽类等不得剪除商标吊牌;电子产品无私自刷机、序列号涂改、个人数据留存;
不符合完好标准的,发货方有权拒绝无理由退货。
第七条 无理由退货运费规则
依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执行:
个人原因无理由退货(尺码不合适、款式不喜、冲动下单等):退货运费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订单为发货方包邮订单:发货运费由发货方承担,消费者仅承担退回至发货门店/仓库的单程运费;
订单非包邮:消费者自行承担发货运费+退货运费;
货物已发出尚未签收,消费者申请退款导致快递拦截、包裹原路拒收退回所产生的逆向物流拦截运费,属于消费者个人原因的,该拦截退回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商家有权从订单货款中予以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的,消费者应当补足差额。
禁止退货到付(未经商家同意,到付件门店有权拒收)。
第三章 质量问题、商家责任售后(运费由发货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 属于发货方(卖家)责任的场景
出现以下情形,认定为发货方责任,退换货运费、补发运费全部由发货方承担,不受七日时间限制,合理期限内均可申请:
商品存在质量瑕疵、破损、开裂、功能故障、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发错货、漏发配件、货不对版、与商品详情页描述严重不符;
运输途中破损、挤压损坏(发货方发货打包问题);
虚假宣传、材质造假、三无产品、无合格证。
第九条 申请流程与凭证
消费者在订单页-售后申请-退款原因,选择「质量问题/发错货等」,上传清晰照片、视频、物流记录;
发货方48小时内审核;审核通过后,消费者正常寄回,保留快递底单、运费截图;也可通过发货方客服联系。
商品签收核验无误后,发货方同步退还货款+报销全部退货运费(线下互加微信退运费);
发货方不得以“无运费险”为由拒绝承担质量问题运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第十条 换货、维修规则
质量问题优先支持换货,来回运费全部发货方承担;
列入国家三包目录的家电、数码、家电等商品,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执行保修、更换、退货;
保修期内非人为故障免费维修,人为损坏维修费用、配件费、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第四章 订单取消、拒收、部分退货规则
第十一条 未发货取消订单
商品尚未由发货方发货,消费者可直接全额取消订单,无任何费用;已经出库的,如需拦截退回,产生的物流成本由申请方承担。
第十二条 无理由拒收包裹
消费者无合理理由直接拒收正常发货商品:
包邮订单:退回运费从退款金额中扣除;
非包邮订单:来回运费均由消费者承担;
因商品破损、错发、漏发等商家责任拒收,运费由发货方承担。
第十三条 套装、满减订单部分退货
套装、满减活动订单仅退回其中部分商品,不再满足原有包邮、满减条件的,退款时发货方可扣除对应分摊的发货运费。
第五章 售后申请、审核、退款流程
申请入口:用户APP「我的订单」内发起退货/退款申请,选择对应原因并上传凭证;
审核主体:优先由发货方后台审核;超时72小时未处理,视为同意售后申请;
寄回与验货:消费者按照审核提供的地址寄回,门店签收后48小时内完成验货;
退款时效:验货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货款;使用积分、优惠券支付的,同步退回对应积分/优惠券(积分规则以平台《积分管理办法》为准);
赠品未随同退回的,发货方可按照页面标注价格扣除对应赠品价款。
第六章 平台介入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介入条件
消费者与发货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在手机端“我的--用户反馈”申请平台客服介入。
第十五条 平台判定标准
严格遵循谁过错、谁承担运费、谁承担损失原则:
判定商家责任:责令品牌商承担运费、办理退换退款;
判定消费者个人原因:支持退货,运费消费者自理;
发货方(商家)提供退货地址错误、虚假地址、无故拒签退货包裹,直接判定发货方全责,先行退款,运费商家承担。
第七章 禁止行为与违规处理
品牌商不得设置“概不退换”“无运费险一律不退运费”等霸王条款,发货方不得刻意拖延售后审核;
发货方不得无故拒绝签收合规退货、不得恶意刁难消费者;
严禁商家强制要求消费者修改售后原因、伪造凭证;违规商家平台可采取下架商品、暂停结算、终止入驻协议等处罚。
第八章 附则
本规则未尽事宜,遵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平台可根据法规更新修订本规则,修订后在APP“我的--帮助”页面公示,公示后生效;
售后咨询:手机端订单详情页面内置“联系客服”,可和您的发货方联系咨询。
第九章、 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2、【管辖】有关争议的解决,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大连共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可分性】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投诉渠道:撒宝网手机端“我的--用户反馈”页面是投诉渠道。